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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标题:随笔|浅议商标“不良影响”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
网络流行语的含义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常常打破词语的惯有定义和使用方法。
目前,很多网络热门词汇已经被注册为商标,
但同时也有一些在注册时因“具有不良影响”而被驳回。
怎样确定商标是否具有“不良影响”以及如何规避这种状况,笔者通过分析相关案例略作解析。
一、 相关案情概述
贵州省仁怀市达达人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第11459599号“”商标,获得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判决书(2014)京知行初字第66号认定:具体到本案而言,申请商标由汉字“偷杯酒”构成,虽然其中“偷”字多被理解为盗窃的含义,但是,并不意味着包含“偷”字的所有标志均会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可知,申请商标中的“偷杯”系我国部分地区婚礼等庆典中的一种风俗习惯,具有较为良好的寓意,“偷杯”也是对我国悠久历史传统习俗的传承和延续,故不应认定申请商标容易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
二、 案件评析
在具体的适用过程中,商标局、商评委在考察商标是否具有不良影响时,对上述条文的规定持相对较为严格的态度,例如前述案例中的“白富美”、“叫个鸭子”、“偷杯酒”。其中,“白富美”是近年来逐渐流行的词汇,“鸭子”则是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不同的人群对这些词汇的含义有着不同的理解。“白富美”,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指代“肤色白皙,经济实力强,长得漂亮,身材好,气质佳的女性”,属于褒义词,但是,该词有时也会作为一种反讽,比喻那些拜金、唯利是图的女性,具有一定的贬损、讽刺之意。“鸭子”本意指一种动物,但是如今还指“从事色情行业,提供性服务的男性”。“偷杯酒”中的“偷”则包含了“窃取,偷盗”之意。因此,在商标局及商评委的审查中,均被认定具有不良影响而遭驳回。但这三件商标在法院阶段均被核准注册,究其原因,法院认为结合商标本身及相关公众的一般认识,相关公众能够通过商标理解其在特定商品上的寓意,并不会导致不良的社会影响。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网络流行语的发展打破人们对很多词汇的惯有定义和使用方法,词语的含义也随着时代、科技的进步在不断发展变化。商标作为商家的识别体系,不仅要求独创性和可识别性,而且要求更具鲜明性,而网络热门词汇则成为商标创意的主要来源之一,并且一部分已经被作为商标注册成功。另外,有的商家为了求新、求异,将一些原本并不应当具有相互联系的词汇作为商标使用在特定商标或服务项目上,例如曾风靡一时的“便所”餐厅等。而很多网络词汇在注册时就被商标局及商评委以“具有不良影响”而驳回,如“吃货”等。
对于商标是否具有“不良影响”,尽管商标局、商评委与法院的审查角度有所不同,但这也体现了商标局和商评委在商标注册审查阶段的严谨态度,有利于防止一些真正格调不高,有违社会主义良好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的商标进入市场。毕竟商标进入市场后,面对的是全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年龄段的消费者,任由格调不高的商标注册,必然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例如,被宣告无效的“MLGB”商标,其使用更容易使相关公众联想到国骂,对于其主要消费群体——青少年,则会产生负面引导,误导其将这种不雅词汇作为潮流使用,从而产生不良影响。
三、 小结
来源:集佳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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